周易尚氏学(6-9)
●周易尚氏学卷六 上经 随。元亨利贞。无咎。 归藏曰马徒。马徒。即周礼太仆职所谓前驱。越语勾践亲为夫差前马。注前马前驱。在马前也。按震为马。互艮为徒隶。马徒皆随贵人马。前行以辟道。而兑为口。为传呼。于卦象颇合。兹周易名随。似取随时之义。震春。故曰元亨。兑秋。故曰利贞。吉春而夏可赅。言秋而科可赅。元亨利贞。即春夏秋冬。周而复始。循环不穷。故曰随。随时而动。不过不忒。故无咎。 象曰。随。刚来而下柔。动而说。随。大亨贞无咎。而天下随时。随时之义大矣哉。王肃本。随时。皆作随之。将卦义全失。朱于从之过矣。故夫读易以明理为先也。 象曰。泽中有雷。随。君子以晌晦入宴息。艮为君子。又止故宴息。兑为昧为晦。震往。往而遇兑。故曰晌晦。巽伏。故君子法此象。以晌晦人宴息。 初九。官有渝。贞吉。出门交有功。 官。蜀才作馆。见释文。惠栋云。官。古文馆。以穆天子传。官人陈牲为证。按作馆是也。艮为馆。下卦艮覆。故曰馆有渝。渝变也。初至四为正覆良。象覆即于覆取义。易通例也。自覆象失传。渝之古旧解皆不能说其所以然。而用覆之辞。如蒙掾(无左)如中孚之二三交。诂皆误矣。渝而得位。故贞吉。与下贞凶为对文。艮为门。初临之。而震为出。故曰出门。出门则有交接。阳遇阴则通。故有功。凡阳临重阴者无不吉。此其一也。象曰。官有偷。从正吉也。出门交有功。不失也。 失与佚通用。供逸也。震动故不佚。言不敢安逸也。此与比六二不自失。小畜九二亦不自失。皆读为佚。与吉韵。义详比九五失前禽注。 六二。系小子。失丈夫。 此爻旧解。淆乱至今者。一由卦象失传。二由同性相敌之理不明也。初震为小子。四艮为丈夫。二近初。故系小子。为六三所隔。不能承四。故失丈夫。易林家人之巽云。孩子贪饵。以伏震为孩子也。孩子即小子。是焦氏以震为小子。义即本此也。又复之剥云。夫亡从军。以剥上艮为夫。是艮为丈夫。焦氏仍本之易。盖以二人言。初生者长。后生者少。故说卦以震为长子。艮为少子。而以一人言。则初少上老。故经以震为小子。艮为丈夫。先儒不知经取象。往往与说卦不同。不敢直认。岂知象传所释至明也。象曰。系小子。弗兼与也。 二居初四之间。近初远四。故曰弗兼与。虞翻谓二应五。以五为小子。五为少女。焉能为小子。失之远矣。六三。系丈夫。失小子。随有求。句得。句利居贞。 三近四承阳。故上系文夫。为二所阻。故下失小子。象谓志合下。是明以震为小于。艮为丈夫也。随有求句。与下随有获对文。艮为求。阴承阳故有得。巽为利。咸六二云。居吉。兹云利居贞。似亦以动为戒。盖上无应。静而承阳则吉。动则不利。旧解谓之正应上。于居义相背。非也。 象曰。系丈夫。志合下也。 下谓初。轻以艮为丈夫。以震为小子。可谓明白矣。九四。随有获。贞凶。有孚。在道以明。何咎。 下乘重阴得民。故有获。不当位。前遇敌。故贞凶。然下孚于众。光明正大。遵循正道。亦无咎也。艮为道。为光明。虞氏命三四全变成离。取明象。迂曲失经旨。大畜彖传曰。刚健笃实辉光。刚健谓乾。辉光谓艮。是艮为光明。易有明文。 象曰。随有获。其义凶也。有孚在道。明功也。其义凶者。谓四本不凶。而凶者以不当位也。大畜颐上九皆下孚于阴而吉。九五。孚于嘉。吉。易林每以震为嘉。盖本此也。嘉指二。五孚于二。二震体。故曰孚于嘉。 象曰。孚于嘉。位正中也。二五皆当位。故曰正中。 上六。拘系之。乃从维之。王用亨于西山。 伏艮为拘为山。兑西故曰西山,兑口故曰亨。王渭五。三至上正反巽。巽为绳。故曰系。曰维。虞翻曰。两系称维。正反两类诗所谓絷之维之也。卦以随为义。六穷于上。五恐其去。拘系之。从维之。或即其隐居之处而宴享之。言六无所随。而五必随之也。西溪易说云。先儒说易。遇西山西邻。皆曰文王事也。可谓大谬。象曰。拘系之。上穷也。穷尽也。 蛊。元亨。利涉大川。先甲三日。后甲三日。左传虫蛊。而归藏作蜀。诗(?)风绢绢(左虫)者躅(左虫)。躅(左虫)葵中蚕也。诗诂蜀已有虫。再加虫俗字。然则蜀亦虫。与蛊义同也。蛊败也。坏也。卦上山震木。为材木之所出。乃下卦为巽。巽陨落故败。又巽为虫。虫蠢物朽腐。大过曰栋挠(左木)。易林旅之履云。木内生蠢。蠢即蛊。皆以巽也。故坏。礼王制。执左道以乱政疏云。蠢者损坏之名。周礼秋官庶氏。掌除毒蛊。郑注毒蛊虫物而病害人者。又翦氏。掌除蠢物。凡庶蛊之事。注蛊。蠢之类。又史记秦德公二年初伏。以狗御蛊。注蛊恶气。是蛊之为蠢为腐坏甚明。又左传云。女惑男。风落山。谓之蛊。女惑男。男败。风落山。山败。亦以败坏说蛊。荀爽谓蛊为事。朱子盖以为不安。又曰坏极而有事。夫卦名皆由卦象而生。诂蛊为事为惑。皆正训不误。而此则义为败坏。亦卦象所命也。彖曰巽而止蛊。亦以败坏为说。若必拘序卦而训为事。则此句义难通矣。阳得阴则通。坤为大川。为事。刚往坤上。下履重阴。容民得众。故曰利涉大川。曰往有事。乾元为甲、蛊之先为泰。乾为日。三爻故曰先甲三日。乃由泰反否而蛊为之始。初交上为蛊。二三随上成否。甲之在下者反上。先甲变为后甲矣。故又曰后甲三日。蛊旁通随。随者由否反泰之始。上爻下成随。四五随下成泰。甲之在上者反下。后甲又变为先甲矣。否泰相循环相终始。来往 信。天道因如是也。象曰。蛊刚上而柔下。巽而止蛊。蛊元亨而天下治也。利涉大川。往有事也。先甲三日。后甲三日。终则有始。天行也。行道也。泰者随之终。蛊者否之始。故曰终则有始。 象曰。山下有风。蛊。君子以振民育德。风止山下。气郁不通。故蛊。蛊则不生育。振而作之。所以救蛊而育德也。象义有因卦象而取法者。有反省者。兹则反省者也。 初六。于父之蛊。有子考。无咎。厉终吉。初虽不当位。然上承重阳。与上合志。与升初六同。故吉。易林以震巽为父母。详焦氏易诂朱汉上以复垢(左女)为小父母。复殷(左艮)仍震巽。初伏震。故曰父。曰了。乾正也。能正父蛊。故曰有子考。逸周书谧法云。考成也。左氏襄十三年弥庙疏。考成也。言有成德也。有子考者。即谓有子能成就先业也。故无咎。风陨故厉。承阳故终吉。马融王肃读考字绝句。王注作考无咎。非也。 象曰。乾父之蛊。意承考也。意承考。谓初上承重阳。能承继先德也。承顺也。巽象。 象曰。乾母之蛊。得中道也。二五得中。 九三。乾父之蛊。小有悔。无大咎。三震体。故亦因父。按九三上虽无应。然当位。前临重阴。与大畜九三象同。当吉。乃大畜九三利往。此云小悔无大咎者。以体下断也。凡巽体上交多不吉。先儒不知其故在本弱。故多误解。 象曰。乾父之蛊。终无咎也。九三前临重阴。利往。故终无咎。 六四。裕父之蛊。往见吝。裕宽也。虞云不能净父过也。前遇敌。阴遇阴则窒。故往吝。 象曰。裕父之蛊。往未得也。 六五。乾父之蛊。用誉。得中。有应。上承阳。而艮为名。故可致闻誉。 象曰。乾父用誉。承以德也。德谓阳。承以德。言上承阳也。 上九。不事王侯。高尚其事。三震为王。为诸侯。上不应之。故曰不事王侯。言不事王侯之事也。高居物表。逍遥事外。故曰高尚其事。象曰。不事王侯。志可则也。则法也。不事王侯。若共伯和吴季礼之流是也。作奉事者非。 临。元亨利贞。至于八月。有凶。释诂。临视也。毁梁哀七年。有临天下之言焉。注。临抚有之也。卦以震君临四阴。正抚有也。故曰临。临辟丑。阳息卦。故曰元亨。左传云。不行之谓临。行而不已。则至八月而凶矣。故又曰利贞。言利于贞定也。月卦始子复。至未遁正八月。故郑陆虞皆以八月为遁。而虞氏以杀君父说凶义则非。杀君父皆否遁所同有。胡独八月凶乎。按易林恒之临云。神之在丑。破逆为咎。不利西南。商人休止。临辟丑。震为神。故曰神之在丑。乃行至未而破丑。故曰破逆为咎。又按汉书翼奉传。平昌侯三来见臣。皆以正日加邪时。孟康曰。谓乙丑之日。丑为正。日加未而来。未破丑。故曰邪时。陆绩易传至于八月凶注曰。建丑至未也。八遁亦以未破丑说凶义。徒以弒君父为说。何以辞于其它消卦乎。几易言八月七日。皆言爻数。后儒往往以殷正周正为说。皆梦吃语也。 象曰。临。刚来浸而长。说而顺。刚中而应。大亨以正。天之道也。至于八月有凶。消不久也。通消卦。故曰不久。 象曰。泽上有地。临。君子以教思无穷。容保民无疆。震兑皆为言。故曰教思无穷。坤为民。震为仁。故曰容保民。坤广大。故曰无疆。初九。咸临。贞吉。咸感也。初二爻皆有应。故皆曰咸临。贞卜问也。 象曰。咸临员吉。志行正也坤为志。应在坤。皆当位。故曰志行正。 九二。成临。吉。无不利。承遇阴则通。故曰无不利。 象曰。咸临吉无不利。未顺命也。二必升五。得尚于中行。而卦以不利为义。故曰未顺命。 六三。甘临。无攸利。既忧之。无咎。说文。甘美也。三独近二。阴顺阳。言甘于顺二也。然不当位。无应。故无所利。坤为忧。知无所利而优之。故无咎也。 象曰。甘临。位不当也。既忧之。咎不长也。不长谓不久。 六四。至临。无咎。虞翻曰。至下也。谓下应初。当位有实。故无咎。 象曰。至临无咎。位当也。 六五。知临。大君之宜。吉。知音智。言宜知几也。震为大君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诂九二震主交。应在五。二五相上下。皆当位。故曰大君之宜。言二宜升五也。 象曰。大君之宜。行中之谓也。二五皆中位。故曰行中。知临者。言宜知几。与二相上下也。上六。敦临。吉。无咎。阳息即至三。上稍止即有应。故曰敦临。敦与屯与顿皆通。有止意待意。义详复卦。言稍待即有应。故曰志在内。内谓三也。故复五六亦曰敦复。言五少迟。阳即息至二。有应。与此同也。旧解训敦为厚。非。象曰。敦临之吉。志在内也言顿止之故。因阳息即至三。有应也。易之道贵将来。将来有应。故吉。不然内无应。何吉之有。凡云志在内。志在外者。皆谓应爻。九家谓志在二升五。清儒皆宗之。由误解敦字故也。观。漱而不荐。有孚若。五得尊位。下临万民。民为庙堂。万民瞻仰。故曰观。易林以艮为观为视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治盖即本此也。国之大事。在把与戎。礼之可观。莫盛乎宗庙。宗庙之可观。莫盛乎祭祀。初漱降神也。马融云。进爵灌地以降神也。卦巽为白茅。茅在地上。坤水沃之。缩酒之象也。灌地降神。其诚敬之心。孚于神明。禺(右页)敬也。及至荐牲则扎简略。一孔子曰帝(左衣)自既灌而往者。吾不欲观之矣。与此义同也。象曰。大观在上。顺而巽。中正以观天下。观。漱而不荐。有孚禺(右页)若。下观而化也。观天之神道。而四时不忒。圣人以神道设教。而天下服矣。坤为天下。天下化则服矣。此圣人所以以神道设教也。观亦候卦。故曰四时。临曰元亨利贞。亦四时也。 象曰。风行地上。观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。坤为方为民。艮为观。故曰省方。曰观民。巽为命。故曰教。先王巡狩四方。观风问俗。宣布教化。亦若风行地上也。 初六。童观。,小人无咎。君子吝。释文。马云童犹独也。郑云樨(左禾)也。而虞翻以艮为童。诂与郑同。按马说是也。太玄玄冲云。童寡有也。而易林每以坤为寡。初坤体。上无应。阴遇阴失类。孤寡极矣。故曰童观。其在小人。独行踽蹈(左同)。尚可无咎。若君子则狭隘为病矣。故吝。盖童之象不在艮。而在坤。初何以孤寡。则以上无应而行失类也。 象曰。初六童观。小人道也。道行也。 六二。窥观。利女贞。说文窥闪也。倾头门中视也。二应五。坤为门。二在门中。上窥九五。而坤为闭为羞。故羞缩不敢正视而窥观也。圣人取象之精。非注视卦象。不知其微妙如此也。窥观乃妾妇之行。故利女占。若在丈夫。则可丑矣。 象曰。窥观女贞。亦可丑也。丑谓不庄 六三。观我生。进退。凡我生皆谓应与。诗小雅。虽有兄弟。不如友生。易以阴阳相遇为朋友。故谓应与为我生。三应在上。故曰观我生。进退。上巽为进退。进退者上下也。三与上相上下。谓三宜进居上。上宜退居三。各当位也。故象曰不失道。 象曰。观我生进退。未失道也。道行也。 六四。观国之光。利用宾于王。艮为国为光。四独近五。故曰观国之光。曰宾于王。王谓五。巽为利。言利于朝觐天子作宾王家也。巽为旅客。故曰宾。 象曰。观国之光。尚宾也。尚宾者。言宾于上也。 九五。观我生。君子无咎。此我生谓二。五应在二。二坤为民。故象曰观民。九五为观之主。亦艮之主。艮为君子。下观万民。抚部(左血)教养。故无咎也。 象曰。观我生。现民也。观民即指二。二坤为民。 上九。观其生。君子无咎。诸家或释生为出为性为道。一人前后。诂即不同。似非。按其。谓五。生指三。上应在三。三坤体。坤民下附。皆五之民也。上贵而无位。高而无民。宜高尚其事矣。乃犹不忘情。欲应三而观其生焉。故象曰志未平。 象曰。观其生。志未平也。巽为志。 噬嗑也。亨。利用狱。噬嗑也。嗑合也。亨通也。夫上下之不能相合者。中必有物间之。嗑而去其间。则合而通矣。国家之有刑狱。亦复如是。民有梗化者。以刑克之。则顽梗去。而上下通矣。故曰利用狱。震为口。颐利求口实是也。为口故曰噬。雷电合居于东。故曰合而重。震为口。初至四。正反震口合。上离。正反兑口合。故曰噬嗑。自覆象失传。及震为口之象亡。噬嗑之义。遂晦而不明。卦一阴一阳。刚柔交。故曰亨。坎为狱。折狱之道。不明则人不服。不威则众不从。今威明并济。故利。 象曰。颐中有物曰噬嗑。噬嗑而亨。刚柔分。动而明。雷电合而童。柔得中而上行。虽不当位。利用狱也。有物谓四。四在顾中。故曰有物。颐上下阳。中四交皆阴。阴顺阳。故求得口食。今四阳横互于中。阳遇阳为仇为敌。不顺。嗑去此物。则合而通。故曰噬嗑而亨。卦阳爻与阴交相间。故曰刚柔分。雷电合居于东。故曰合而章。五不当位。然文明以中。断制枉直。不失情理。故利用狱也。 象曰。雷电。噬嗑。先王以明罚涑(右力)法。罚法皆坎象。敕(右力)正也。威之用。明则离之用也, 初九。屦校减趾。无咎。震为趾。坎为校。初临重阴。利往。往而遇坎。坎在震上。故曰屦校。校械也。屦贯也。言以械贯于震足之上。足不见。故曰减趾。初当位。故无咎。 象日。屦校减趾。不行也。此言人初有过。其过尚微。故罚亦从轻。使有所惩。而不至积累其罪。以至于诛。所谓小惩大戒也。初本利行。行而遇险。故不行。 六二。噬肤减鼻。无咎。震为噬。二艮体。故曰肤。曰鼻。言艮肤艮鼻。为震口所噬。隐伏于坎水之下。故曰减。二乘刚。故有是象。按减趾有类于刖刑。减鼻有类于劓刑。皆初犯罪。刑之轻者。皆冀其有所惩于后也。二得中。故可免于咎。 象曰。噬肤减鼻。乘刚也。乘刚不顺。 六三。噬腊肉。遇毒。小吝。无咎。说文腊乾肉也。民坚故曰腊。坎为肉。故三爻四爻五爻皆言肉。坎为毒。遇毒者。坎在前也。坎肉象。详焦氏易诂然有应故小识破。无咎。王弼曰。噬以喻刑人。腊以喻不服。毒以喻怨生。按三不当位。以斯用刑。民必不服。岂惟不服。怨毒以生。言小民不知惩戒。仍积恶不俊也。 象曰。遇毒。位不当也。三阳位。 九四。噬乾肺。得金矢。利艰贞。吉。姐(左月)。玉篇。肉带骨也。离艮皆为火。坎肉居中。故曰乾姐(左月)。艮为金。坎为矢。详焦氏易诂四艮主爻。故曰金。亦坎主爻。故曰金矢。坎陷故利艰贞。按周礼大司寇以两造两剂。禁民狱讼。人束矢钧金。然后听之。兹云得金矢。仍寓止讼之意。夫今民人金矢。原欲止其狱讼。兹曰得金矢。是讼者不止。而益深其罪也。 象曰。利艰贞吉。未光也。坎隐伏故曰未光。升五则光矣。 六五。噬乾肉。得黄金。贞厉。无咎。离火故仍曰乾肉。离色黄。五履艮金上。故曰得黄金。贞卜问。失位。故贞厉。得中。故无咎。按五位虽尊。然不当位。以斯噬物。物亦不服。其坚有如噬乾肉之难。夫据尊位。能行其戮者也。乃物仍不服。不知诫惧。则其估恶不俊(左心)。顽坚难化也明矣。故曰得黄金。言其坚愈进也。得黄金非吉辞。如吉则下不日贞厉矣。 象曰。贞厉无咎。得当也得当者。得中也。 上九。何校严耳。凶。 坎为校为耳。上应在三。三坎体亦艮体。良为背为何。坎校在民背上。耳则遮矣。故曰严耳。易爻在此。而象全在应。此其一也。王弼曰处罚之极。恶积不改者也。罪非所惩。故刑及其首。及首非诫。减耳非惩。凶莫甚焉。正义曰。罪未及首。犹可戒惧归善。罪已及首。性命将尽。非复可戒。故云及首非戒也。校既灭耳。将欲刑杀。非可惩改。故云灭耳非惩也。 象曰。何校又耳。聪不明也。灭耳则有害于聪。故曰不明。 贲。亨。小利有攸往。 归藏作荧惑。荧惑火星。史记察刚气以处荧惑。曰南方火。主夏日。丙丁是也。卦上艮为星。离亦为星。下离为火。艮亦为火。离主夏位南。艮纳丙亦南。故曰荧惑。于象恰合。至周易作贲。贲。释文云。傅氏作斑。文章貌。郑云文饰貌。太玄拟作饰。按卦一阴一阳相杂。相杂则有文。故曰斑。曰文饰。又按尔雅。龟三足曰贲。卦离艮皆为龟。而震为足。数三。正龟三足也。初二曰其趾其须。九三云儒如。六四云皤如。言其形也。上九云白贲。言其色也。杂卦云。责无色也。艮为黔。坎为隐伏。为黑。亦无色。无色即不明。不明故象言无敢折狱。盖山下有火。与地下有火略同。地下有火明夷。山下有火等耳。故孔子筮得贲不乐。以与明夷同也。后人谓山下有火。明不及远。皆读下为旁。故其义永不能通。前一义旧解皆从之。后一义鲜有述之者。故引信其义。以俟深于易理者定夺焉。 亨谓二。离夏故亨。传所谓柔来文刚也。小谓五。分泰二居上。五得中承阳。故曰小利有攸往。言利往五也。唐郭京举正。谓小为不。非。 象曰。贵亨。柔来而文刚。故亨。分刚上而文柔。 故小利有攸往。天文也。文明以上。人文也。观乎天丈以察时变。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。卦刚柔相杂故曰文。离日坎月。民星震辰。天文。离礼震乐。人文。离夏震春坎冬。故曰以察时变。震为生。艮为成。为天。故曰化成天下。朱子云。先儒说。天文上当有刚柔交错四字。 象曰。山下有火。贲。君子以明庶政。无敢折狱。 山下非山旁。火在山下。与地下同。直明夷耳。后儒谓明不及远者误也。艮为君子。明庶政。象每以相反见义。如同人曰类旅辨物。无妄曰时育万物。蛊曰振民育德皆是。兹因贲不明。君子反以明庶政。坎为狱。折狱须明。离在下不明。故无敢折狱。而无敢折狱。尤贲为无色无明之确征。 初九。贲其趾。舍车而徒。 初应在四。四震故曰趾。坎为车。初在车下。当然不乘而徒也。盖初九正当勿用之时。安于徒步。以遂其志者也。 象曰。舍车而徒。义弗来也。 徒谓徒步。义弗乘者。言志行高洁。不肯苟乘也。 六二。贲其须。 艮为须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诂艮须在上。下离文之。故曰贲其须。其指上卦。言六二之须。谓上艮也。泰二往上成艮。故曰兴。二因得当位居中。故曰与上兴。候果谓三至上有颐象。二在颐下。故有须象。虽巧切。不知艮即为须也。 象日。贲其须。与上兴也。 兴起也。与上兴。即喜上兴也。 九三。 贵如濡如。永占吉。 坎水故曰德如。阳贞于三当位。前临重阴。故曰永贞吉。 象曰。永贞之吉。终莫之陵也。之往也。三应在上。上艮为陵。乃上不应。故终莫之陵。永贞于三吉也。又前临重阴。皆顺三。无有陵越之患也。六四。贲如皤如。白马翰如。匪寇婚媾。左传宣二年。皤其腹。疏皤腹貌。卦三至上互大离。离为大腹。故曰皤如。释文皤苟作波。郑陆作幡(左虫)。音烦。按皤通番。番音烦。郑陆读烦声是也。凡易如此等辞。往往用韵。疑番与翰协。诗大雅申伯番番。徒御蝉蝉(左口)。戎有良翰。番与翰协。与此同也也。陆绩云。震为白。为马。按震为羽翰。翰象失传详焦氏易诂翰如马行貌。言疾如羽翰也。四乘坎。坎为寇。疑其逼己。岂知四当位。下有正应。三无能害之。终得与初婚媾也。象曰。六四当位。疑也。匪寇婚媾。终无尤也。疑谓疑三。坎为疑。 六五。贲于丘园。束帛久久。吝。终吉。 艮为丘园。坤为帛。乾环约其两端。故曰束帛。子夏传。五匹为束。三玄二熏。象阴阳。戋戋。马训为委积。虞作多。易林旅之丰云。束帛戋戋。膊(左贝)我孟宣。似亦以盛多为训。俗解因戋通残。便训戋戋为薄物。又或作残落者非也。仪礼士冠上虞礼。周礼大宗伯注。皆以束帛为十端。每端丈八尺。两端合卷。决为五匹。皆与子夏传同。然则束帛五匹者。乃先王之定制。戈戈乃形容束帛之盛。谓薄物固非。残落尤谬也。下元应故吝。上承阳。故终吉。彖谓小利往。以此。 象曰。六五之吉。有喜也。五承阳。故有喜。 上九。白贲。无咎。 贲而曰白。其为物也明矣。若训为饰为文为斑为黄白色。范望太玄视首上九注为色不纯。高诱吕览贲字注此二字皆不能通。诸儒据绘事后素。曲为之说。无当也。盖艮为贲。责无色。故曰白贲。 象曰。白贲无咎。上得志也。 下乘重阴。故曰得志。言阳得阴而通也。大畜上九曰道大行也。损上九曰大得志。益九五曰大得志。颐上九曰大有庆。与此义皆同。乃二千年旧解。少能知其故者。真可渭(左口)也。 ●周易尚氏学卷七 上经 剥。不利有攸往。 剥候卦。时当九月。阴消阳,柔变刚。杂卦云剥烂也。盖阴消阳。柔变刚。皆以渐而及。非猝然为之。有似于树木老皮之剥落。归藏作仆。仆与扑通。庄子人间世。蚤蚤(上文)仆缘。仆缘即扑缘。扑击也。而幽(内双豕)风八月剥枣。传剥击也。是仆与剥义同也。不利有攸往。谓阴不宜再长也。传曰小人长。阴长则阳消。故往不利。 象曰。剥。剥也。柔变刚也。不利有攸往。小人长也。顺而止之。观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虚。天行也。 艮为视为观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诂观卦即顺而止。今一阳在上。下观群阴。仍观象也。剥本消卦。然相对者必息。一消一息。一盈一虚。天道循环本如此。不足异也。 象曰。山附于地。剥。上以厚下安宅。 上谓上九。坤为厚为下。艮为宅为安。 初六。剥床以足。句蔑。句贞凶。初震位。故曰足。以及也。周语。太宰以史祝。管子服制。官吏以命士。盐铁论大论篇。呻吟槁简。诵死人之语。则有司不以文学。以义皆同及。剥床以足。即剥床及足也。艮为床。易林比之贲云。展转空床。内怀忧伤。以贲艮为床也。剥全体民象。故屡言床。虞翻不知此象。以坤消乾初。成巽为床。而惠栋又谓巽为木。坤西南卦。设木于西南奥。乾人藉之。床之象也。故夫一象之失传。可使名家易。迂曲至于如此。真可叹也。蔑释文云。荀作灭。象曰灭下。盖荀之所本。王陶庐云。蔑灭古通。周语而蔑其人民。文选邻里相送方山诗。音尘慰寂蔑。注皆作灭。故王注云犹消也。惟灭属下读。似难为句。灭说文尽也。剥床以足蔑者。言床足被剥尽也。故卜问凶。虞翻下属为句。训为无。谓初失位。故曰蔑贞。谓失正也。然二爻当位。亦曰蔑贞。则不合矣。而清易家多从之。非。 象曰。剥床以足。以又下也。灭下即释蔑义。 六二。剥床以办。句蔑。句贞凶。 释文云。辨徐音办具之办。足上也。马郑同。薛虞云。膝下也。王弼亦云足上。按马郑王等似皆以二在初上。故云足上。虞翻谓为指间。王引之读为骗(左足)。骗(左足)膝头也。俞越(左木)谓辨通胖。胖胁侧也。似皆未安。按周礼天官小宰六日廉辨。注杜子春云廉辨或作廉端。故贾疏云经本作廉端。是辨端音近通用。端首也。剥床以端。是剥及床头也。剥之而尽故贞凶。 象曰。剥床以辨。未有兴也。未有兴。言上无应。 六三。 剥无咎。 释文一本作剥之无咎。非。按之字。乃从象辞而衍。无者是也。三处五阴之中。独能从善不党于上下二阴。故曰失上下。 象曰。剥之无咎。失上下也。 六四。剥床以肤。凶。 四艮体。艮为肤。故曰剥床以肤。足辨肤皆指床言。肤犹言床面也。人卧床。身与床切。剥及于是。故言近灾。自王肃以肤指人身言。岂知剥及人身。则灾及矣。胡得曰近。乃后儒惑之。谓床不能称肤。王引之谓王弼云。剥床之足。剥床之辨详。下文亦可曰剥床之肤乎。夫床既可曰足。曰辨。又何不可称肤。似皆惑于肃说。故拘泥若是。象曰。剥床以肤。切近灾也。 六五。贯鱼以官人宠。无不利。 坤为鱼象失传。详焦氏易估除易林外。后唯郭璞知之。洞林璞筮迁徙。得明夷。曰嗟呼黔黎。时漂异类。桑梓之邦。其为鱼乎。明夷上坤为鱼。为邦。震为桑梓。故曰桑梓之帮。其为鱼乎。剥重坤。故曰贯鱼。艮为宫为宠。以宫人宠者。周礼九嫔注云。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。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。三夫人当一夕。是天子之宫进御。每夜九人或三人。故曰贯鱼以宫人宠。言宫人之宠御。以次而进。若贯鱼也。即五率群阴以承阳。鱼贯而进也。诗邶风宴尔新婚。不我屑以。笺以用也。以宫人宠。即用宫人宠也。蒙之用说桎告(左木)。益之利用为依迁国。皆与此以字义同也。此与豫九四之朋盍谷簪。皆为易象之最神妙。而最难于形容者。王陶庐云。易辞有非注视卦象不能解者。此等是也。而二千年来。因簪象鱼象之失传。遂改营为音(右戈)为摄。以求与坎象合。命剥五变巽。以求与鱼象合。而易理遂亡于解说矣。杜甫云。盖簪喧枥马。鲍照云。鱼贯度飞梁。皆此二句之确诂。而杜诗尤非真知易者。不敢如此道也。宋蔡弼注社诗。遂误为宴朋友。 象曰。以宫人宠。终无尤也。五得承阳。故无尤悔。 上九。硕果不食。君子得舆。小人剥庐。 艮为果瓜。硕大也。孤阳在上。故曰硕果。震为食。震覆故不食。震食象失传。详鱼氏易诂卦一阳未消。陕(?)余在上。是其义也。艮为君子。坤为大舆为载。艮在坤上。乘舆之象也。故曰得舆。坤为小人。艮为庐。候卦阴终消阳。故曰剥庐。君子得舆。由上视下取象。小人剥庐。由下视上取象。 象曰。君子得舆。民所戴也。小人剥庐。终不可用也。 坤为民。艮为终。复。亨。出入无疾。朋来无咎。反复其道。七日来复。利有攸往。阳反故曰复。出人反复。皆对垢(左女)言。复者垢(左女)之反。若舍股(左艮)不言。则复何所自乎。人者人巽。出者出震。坤为疾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诂阳通故无疾。阴以阳为朋。剥穷上反下故曰朋来。阳遇阴故无咎。阳自始而消。消至剥上。六日。反复则七日。自复而息。息至决(无左)上。六日。反垢(左女)仍七日。循环不已。故曰反复其道。七日来复。复阳长。故曰利有攸往。 象曰。复亨。刚反。动而以顺行。是以出入无疾。 朋来无咎。反复其道。七日来复。天行也。利有攸往。刚长也。复其见天地之心乎。震动坤顺。故日动而以顺。天行。天道也。言阴阳刚柔往来消长。天道固如斯也。此天地之心也。坤为心。象失传。详鱼氏易诂此以爻数括天地间之公例公理。其谓卦气起中孚。至复为七日。不推于数不合。只六日七分且于理大谬。是皆执于自垢(左女)至复为七月。经言七日故疑也。岂知易辞皆举一例。包括万有。十日数至七必相反。辰数亦然即以日言。幽(内双豕)诗云一之日。二之日。日皆谓月。侯果已言之矣。阴阳相遇为朋。自此象失传。皆用卦变。俟阳息至二成兑。二阳为朋。虞氏之说讹误至今。又五行志。京房易传曰。复崩来无咎。读朋为崩。是用覆象。谓剥艮覆在下为山崩。而易林遇此象。亦往往曰山崩。京所受也。其详皆在焦氏易诂中。覆象久失传。后惟惠栋用此说。实易言覆象者。不止此也。象曰。雷在地中。复。先王以至曰闭关。商旅不行。后不省方。曰至日则兼二至言也。垢(左女)云。施命浩四方。即诰戒商旅将闭关也。易林晋之解。所谓二至之戒也。盖古最重二至。汉书薛宣传。日至休吏。所繇来久。后汉鲁恭传。易五月用事。先王施命令止四方行者。是夏至亦休息。与冬至同、坤为门户。故曰关。震为商旅。坤闭故曰闭关。曰不行。坤为方。震为王。 初九。不远复。无只悔。元吉。 复在内。故曰不远复。严元照云。只从氏非。此当从氏。氏是同用。故王肃作提(左衣)。坎低既平。京房亦作提王陶庐云。唐石经即作祗。氏是古同部。故得同用。若氏(下、)则另为一部。不同部者不相假。古之例也。然则今作祗者误也,袄郑云病也。段玉裁云。郑盖借祗为氏(加 )。按祗之训病。诗小雅何人斯。壹者之来。俾我祗也。毛传祗病也。兹训为病。正本毛传。段谓借袄为氏(加 )非。病犹苗(中 )也。复出人无疾。故无苗(中 )悔。乾元通。故元吉。 象曰。不远之复。以修身也。坤为身。阳微故宜修养以待。 六二。休复。吉。休者俟也。俟阳息至二故吉。 象曰。休复之吉。以下仁也。仁者初也。阳主生故曰仁。以下仁者。言下阳即息至二。静俟则吉也。 六三。频复。厉。无咎。 虞翻曰。频蹙也。三失位。故频复。按频古文颦字。故云频蹙。三失位。承乘皆阴。又无应予。失类极象曰。频复之厉。义无咎也。 六四。中行独复。 文言乾九四云。中不在人。中谓三四。居一卦之中也。又系辞云。其初难知。其上易知。若夫杂物撰德。非其中爻不备。中爻谓中四交。即下所谓二与四三与五也。四居卦中。独与初应。故曰中行独复。虞翻谓四不在二五。何得称中行。岂知三四称中爻。易固有明例也。 象曰。中行独复。以从道也。道谓初。从道谓应初。 六五。敦复。无悔。 敦与屯通。诗大雅铺敦淮愤(左水)。笺敦当作屯。扬雄甘泉赋。敦万骑于中营兮。注敦与屯同。又按幽(双豕)风云。敦彼独宿。即屯彼独宿也。屯者止也。次也。而敦又与顿同。尔雅释丘。丘一成为敦丘。疏即卫风之顿丘。顿亦止也。史记王翦传三日三夜不顿舍。是也。是敦有止意待意。敦复者言五应在二。阳即升二。五稍待即有应也。故临上六亦曰敦临。以上六亦稍待。阳即息三。有应也。旧诂皆训为敦厚。非。 象曰。敦复无悔。中以自者也。 向秀曰。考察也。五中位。应在二。亦中位。阳息即至二。五有应。故无侮。中以自考者。释敦之故。易之道贵将来。言顿止以待中二之阳息。自考省也。与临上之志在内义同。 上六。迷复。凶。有灾眚。用行师。终有大败。以其国君凶。至于十年不克征。 凡上六多不吉。上穷也。坤为迷为死丧。故有灾眚。坤为众故为师。坤为死丧。故行师终有大败。坤为国。震为君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诂故曰国君。坤为十年。震为征。不克征。言不能兴起也。比上六后夫凶。师上六小人勿用。皆以其不承阳也。他爻皆可承阳。独上六不能不承阳则背叛君命。而殃及国君。故曰以其为君凶。君者国之本。国君受协。根本动摇。故其凶至于十年也。 象日。迷复之凶。反君道也。 反君道。即谓上六不承阳。旧解皆以不顺君命为反君道。然上六之何以独反君道。其故无能明者。此与六五敦复。及临之敦临义晦同也。 无妄。元亨利贞。其匪正有青。不利有攸往。 震巽为草木为禾稼。下艮为火。故焦京王充皆以无望为大旱之卦。而乾为年。巽为人。年收失望。故曰无妄。元亨者。谓乾元通也。初当位。前临重阴。五中正。故乾元以通。利贞者。利于贞定也。正亦定也。匪正谓三上。三上不当位。妄动。故有眚。眚病也。巽为疾病。其匪正有眚者。言不能贞定而躁动。即有眚也。不利有攸往。仍以动为戒也。震为决躁。躁动于内。外与刚健遇。必无幸矣。故曰不利有攸往。妄释文云。马郑玉肃皆作望。谓无所希望也。按此训最古。史记春申君传云。世有毋望之福。又有毋望之祸。今君处毋望之世。事毋望之主。是自战国即读为望。作毋亡。妄古文妄之省。王陶庐云。妄望同音相借。大戴礼文王篇故得望誉。望誉即妄誉。史迁受易于杨何。固无误也。又按杂卦云。无妄灾也。故太玄拟无妄为去。汉书谷永传。遭无妄之卦运。应劭云。天必先云而后雷。雷而后雨。今无云而雷。无妄者无所望也。万物无所望于天。灾异之最大者也。后汉崔篆传。值无妄之世。王充论衡。易无妄之应。水旱之至。蔡邕邓皇后溢议。消无妄之运。举两汉之人。无作虚妄及失妄解者。无妄犹孟子所谓不虞也。六爻爻辞皆不虞之事。又无妄灾也。以艮火象失传之故。皆莫知灾之自来。而焦京以无妄为大旱。易林屡见。详焦氏易诂之卦。其故自荀虞莫明矣。卞斌云。匪正宜作匪百。经无作正者。虞翻知巽为禾稼。而不知艮火象。故不知大旱之义。斥京氏为非。诂为亡失。不亡失则卦吉矣。然何以解于杂卦之无妄灾及家传。象传曰。无妄之往何之矣。天命不右行矣哉。无妄若为吉卦。而曰天命不右。曰无所往。有是理乎。虞翻最忌郑学。郑作望故驳之。其所谓俗儒。殆即指郑。后崔憬何妥竞作虚妄解。益与传背。世岂有忠信之人。天命不右。往无所合者哉。害理乱道。莫斯为甚。 象曰。无妄。刚自外来。而为主于内。动而健。刚中而应。大亨以正。天之命也。其匪正有音。不利有攸往。无妄之往。何之矣。天命不佑。行矣哉。震为主谓初也。先儒谓遁上来初。故曰自外来。震为躁卦。躁动于内。而外遇乾刚。故所之不合。五刚中。二有应。故曰刚中而应。大亨者。元亨也。以正者。利贞也。元亨利贞。循环来往。天命固如斯也。乾为天。巽为命也。临传云。大亨以正。天之道也。天命与天道同也。故时当元亨而动。时当利贞。即不宜动。不宜动而强动。违天者也。违天而行。天所不福。右福也。何之者。言时值无望。无往而可也。盖易之旨。阳刚不宜在外。在外则气穷。有阳九之户(加九?)。故卦辞以行为戒。以贞定为主。 象曰。天下雷行。物与无妄。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。 与举也。天下雷行。万物震恐。举失其求望。茂与懋通。勉也。对答也。言因雷而勉答大威。傅亮文云。只服住命。茂对天休。潘岳秋兴赋。览花莳时之育兮。是茂对连文。时育连文。古读如是。释文作茂对时。非也。艮为时。震巽皆为草莽。而震为生。故曰时育万物。即严畏天命。顺时育物也。象有以相反为义者。如蛊曰振民育德。剥曰上以厚下安宅。明夷曰用晦而明。及此皆是也。虞仲翔不知此旨。据象言时育。证万物皆死之非。审如是也。将蛊曰振育。亦可谓之不蛊。剥曰安宅。亦可谓之非剥。尚可通乎。 初九。无妄。往吉。阳遇阴则通。故往吉。 象曰。无妄之往。得志也。 得志谓往遇二阴也。大畜九三云。上合志。涣九二云。得愿。上皆无应。皆以前遇二阴。虞翻不知此为易不刊之定理。命四爻变阴。初得应释得志。清儒从之。讹误至今。 六二。不耕获。不苗(中 )畬。则利有攸往。 获悦文刈谷也。时小雅于此苗(中 )亩。蔬苗(中 )灾也。始灾杀其草木也,故说文云。不耕田也。畬文三岁治田。时周颂。如何新畬。传一岁曰畜。二岁曰新田。三岁日畬。尔雅同。独郑康成及虞翻谓田二岁曰畬。皆以在二爻岂知诗明曰新畬。是第一年苗(中 )田。第二年便为新田。然尚未柔和也。故第三年为畬田。观诗不曰畬新。而曰新畬。郑虞误也。盖二居艮震之间。震为耕为苗(中 )乃前遇艮。艮止。故不耕不苗。艮手为获。艮成终。为畬。不耕而获。不苗(中 )而畬。为必无望之事。故象以未富为释。据坊记引则为凶字。又据说文引畬下多田字。段玉裁以为即凶之形讹字。然则则为凶字无疑。乃王注谓不耕而获。不苗(中 )而畬。只代终。不造始。臣道固如是也。故利往。如王诂是亦获亦畬也。与象未富之义不合。按易林无妄之讼云。不耕而获。家食不给。谓既不耕。获必无得。故家食不给。读虽与王同。而义则与小象不背矣。又礼坊记引此郑彼注云言必先耕乃得获。先苗(中 )乃得畬。安有无事而取利者乎。皆正诂。宜从。二有应。故利往。此自为一义。与上二句不相属。与困彖同。 象曰。不耕获。未富也。 六三。无妄之灾。或系之牛。行人之得。邑人之灾。 无妄之灾。犹不虞之灾也。艮为牛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诂补遗。粪为系。故或系之牛。震为行为人。巽为盗。故行人之得。艮为邑。良火故曰灾。言或系之牛。被行人牵去。居者反有盗嫌。遭诘捕之祸也。爻辞取象。神妙已极。乃自艮牛民火象失传。自虞翻以来。皆用卦变。致妙用全失。盖三不当位。而巽伏为盗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诂补遗故有是象。灾之无妄。莫过于是。 象曰。行人得个。邑人灾也。 九四。可贞。无咎。 阳遇阳则窒。下又无应。不宜于动。故曰可贞。贞定也。然得重阴履之。故亦无咎。 象曰。可贞无咎。固有之也。固有即谓二阴。虞翻亦用卦变说之。非。 九五。无安之症。勿药有喜。 巽为疾。为草莽。故为药。无妄之疾。言疾之愈已失望。乃勿药而愈。其喜可知。五应在二。震为笑乐。故有喜也。勿药者。言巽药为艮为所焚也。 象曰。无妄之药。不可试也。 不可试。言此为事之偶然。非所期望。不可尝试。盖五虽当位有应。然承乘皆阳。未为全吉。 上九。无安。行有眚。无攸利。 上应在三。巽为疾病。为眚。为利。然四五遇敌。故行有眚而无所利也。 象曰。无妾之行。穷之灾也。 大畜。利贞。不家食吉。利涉大川。 乾为大。乾阳上升。为民所止。故日大畜。阳为艮畜。故利于贞定也。兑为食。艮为家。皆在外。故不家食吉。坤为大川。上居坤水之颠。下履重阴。得行其志。故曰利涉大川。与颐上九之利涉大川同也。象曰。大畜刚健笃实辉光。日新其德。刚上而尚贤。能止健。大正也。不家食吉。养贤也。利涉大川。应乎天也。刚健笃实。谓乾。辉光谓艮。艮为日。故曰日新。艮为君子。故曰尚贤。曰养贤。五天位。上孚于五。故曰应乎天。 象曰。天在山中。大畜。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。以畜其德。 识。论语女以为多学而识之者钦。注识记也。乾为前。为言。为行。为德。艮止于下。故多识前言往行。以畜其德。艮为君子。 初九。有厉。利已。厉危也。已止也。初有应。似利往。然二三皆阳。遇敌。故曰有厉。初勿用。故利已。言往应四则有灾也。旧解皆不知有厉之故在二三。于是虞氏命二变成坎。四在坎体。以取灾象。经义之晦。至于如此。真可叹也。 象曰。有厉利已。不犯灾也。 不犯灾。释利已之故也。灾即厉。指二三。 九二。舆说复(左车)。 伏坤为舆。震为复(左车)。二应在五。五震体。乃舆在内。辕(右复)在外。故曰舆脱复(左车)。车之行全恃复(左车)。复(左车)脱则车不能行。二承乘皆阳。阳遇阳则窒。故有是象。旧说以二应五。便谓利涉大川指二者非也。如二能利涉。焉有此象哉。然爻辞无吉凶。无咎悔。故象曰中无尤。言无尤之故。以得中也。 象曰。舆说复(左车)。中无尤也。 九三。艮马逐。利艰贞。日闲舆卫。利有攸往。 乾为艮马。震为逐。三多惧。故利艰贞。乾为日。尔雅释诂。闲习也。诗秦风游于北园。四马即闲。传亦训闲为习。震为舆卫。日闲舆卫者。言车马已闲习。利于行也。三临重阴故行利。 象曰。利有攸往。上合志也。 三遇重阴。阳遇阴则通。故曰上合志。上谓四五。此与升初六之上合志同。初六之上谓二三。阴遇阳则通。与阳遇阴同也。虞翻谓上为上爻。故易本一失。说无不误。 六四。 童牛之牿 元吉。 释文。童牛无角牛也。按太玄更次五云。童牛角马。不今不古。即谓牛无角也。牿释文云。陆作角。刘云牿之言角也。九家作告。云牛触。角着横木。所以告人。按刘陆作角者是也。骆牿角。音同通用。艮为牛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诂艮少故为童牛。而艮为角。四居艮初。有若初生之角。言小牛角初生也。四应初。故吉。 象曰。六四元吉。有喜也。 应在初阳故有喜。庐浙云。说文牿牛马牢。牛在牢则范而不越。故吉。于艮止义亦合。 六五。愤(左豕)豕之牙。吉。 尔雅释兽。豕子椭(左豕)愤(左豕)。注云。俗呼小愤(左豕)猪为堕(左豕)子。是愤(左豕)豕为小豕艮少象也。二兑为牙。五应之。故曰愤(左豕)豕之牙。言小豕初生牙也。按艮为黔喙。兽之黔喙者莫过于豕。疑艮或有豕象。又垢(左女)以巽为豕。大畜三至五伏巽。或仍以巽为豕也。李鼎作深知愤(左豕)豕二字皆由象生。然求之不得。谓五应二。二坎爻为豕。非。又庐浙云坤雅以代(左木)系豕。谓之牙。牙者系之者也。系而不去故吉。亦与艮止义合。 象日。六五之吉。有庆也。 六五承阳。故有庆。晋六五。睽六五。皆上承阳。皆曰往有庆。兹与之同。 上九。何天之衢。亨。 艮一阳在上为天。又为背。故曰何。艮为道路。故曰何天之衢。左传昭二年尸诸周氏之衢。注衢道也。又尔雅释宫。四达谓之衢。何天之衢者。言阳在上不为所畜。通达之甚。象曰道大行。亦释衢为道。大行即谓其通达。虞翻释何为当,王弼竟释何为何乃。朱子取之。益非。盖皆以天衢如何负何为疑。岂知易辞皆摄取象之精神。而不能执其解。执则易辞无一可通。 象曰。何天之衢。道大行也。 艮为天。易林豫之旅云。人天门。随之蹇云戴瓶望天。皆以艮为天。 ●周易尚氏学卷八 上经 颐。贞吉。现顾。自求口实。 郑玄曰。颐者口车辅也。震动于下。艮止于上。口车动而上。因辅嚼物以养人。故谓之颐。按左传辅车相依注。辅辅颊。车牙车。凡物入口。牙车载之。故曰车。辅在上不动。车在下动而上。故曰因辅嚼物。颐上艮。辅也。不动者也。下震。牙车也。动而上。因辅以嚼物者也。故郑释最得卦义。颐能养人。故贞吉。艮为观为求。震为口。坤为物。故曰口实。实者食也。言口合物以自养也。虞翻谓离为目。郑玄谓二五皆离变故能观。岂知艮一阳在上为光明。为目。为观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诂不必用卦变及爻位也。 象曰。颐贞吉。养正则吉也。观颐。观其所养也。 自求口实。现其自养也。天地养万物。圣人养贤以及万民。颐之时大矣哉。天地谓初上。坤为万物为民。艮为君子为贤。伏乾为圣人。 象曰。山下有雷。颐。君子以慎言语。节饮食。 艮为君子。震为言为食。正反震言语相背。有相讼意。慎则讼息。饮食者人之所欲。震为口。正反艮手相对。有争意。节则饮食平。慎与节皆艮止象。此易用覆象。最为神妙之语。旧说。惟易林能阐其义。说详焦氏易诂。 初九。舍尔灵龟。观我朵颐。凶。 离为龟。以刚在外。艮亦刚在外。故颐。损。益皆以艮为龟。此其义。唯易林知之。屯之震云。龟鳖列市。以震互艮为龟。泰之节云。龟厌河海。以节互艮为龟。虞翻用卦变。以晋离为龟。易取象无此迂曲也。初爻艮覆。故曰舍尔灵龟。朵。释文云动也。人食物则颐动。初应在四。四当颐中。故曰观我朵颐。言初当位。拥有群阴。贞静自养。斯亦足矣。乃舍其自有之灵宝。而阐观他人之宠禄。四艮体艮为贵为官则躁竟贻讥。而殃咎或至。故曰凶。按初当位有应。前临重阴。阳遇阴则通。本无凶理。随初。出门有功。益初。利用为大作。其证也。此则凶者。以艮震相反复。内动外止。故宜静不宜动。屯初云。利居贞。是其义也。屯初至五。亦颐也。由此悟随初有功者。以外兑。兑悦震喜。益初利用为大作者。以外巽。同声相应。故皆动而吉。独屯。初利居贞以外坎。无为险难。故宜贞定。其故全在外卦。颐外艮。又止故不宜动。旧解皆不详凶之故何在。则易理失传。不能观其会通也。 象曰。观我朵颐。亦不足贵也。言初本可贵。反因妄动而不足贵也。 六二。颠颐。拂经。于丘颐。征凶。 颠与阐(内真)通。和玉藻。盛气颠宝。注颠读为间(内真)。而闻(内真)与穴(下真)通。前汉游侠传。人无贤不肖门(内真)门。注门(内真)与穴(下真)字同。穴(下真)塞也。三四五皆阴。故曰穴(下真)颐。丘前汉息夫躬传。寄宿丘亭。师古云。丘空也。经常。拂违也。丘颐空颐也。盖颐以空为用。今乃穴(下真)塞。违颐之常。故曰穴(下真)颐。拂经于丘颐。前得敌故征凶。其以颠颐拂经为句。或以拂经于丘为句者。非。 象曰。六二征凶。行失类也。 二无应。前遇重阴。阴遇阴则窒。故曰征凶。阴阳相遇方为类。今六二不遇阳。故曰失类。象义如此明白。乃二千年易家。皆以阴遇阴为类。于是文言之各从其类。坤彖传之乃与类行。系辞之方以类聚。及此皆失解。与朋友同。说详焦氏易诂。 六三。拂颐。贞凶。十年勿用。无攸利。 吴先生曰。拂颐犹不可口也。贞占也。坤为十年。三不当位。承乘皆阴。故十年不用。无攸利也。按三有应。阴得阳应多吉。此独不吉者。以四五得敌。应上甚难。故曰无攸利。 象曰。十年勿用。道大孛?也 艮震皆为道路。乃艮震上下象皆相反。故日道大孛(左心)。玉篇孛(左心)逆也。言艮震皆有覆象相逆也。艮震皆为道。乃上卦覆震。与下震相逆。下卦覆艮。与上艮相逆。象下一孛(左心)字。寻味无穷。 六四。颠颐。吉。虎视眈眈。其欲逐逐。无咎。 六二无应。以阴穴(下真)颐。故凶。六四有应。穴(下真)颐以阳。故吉。艮为虎为视。眈眈视貌。说文云视近志远。坤为欲。逐逐言所欲在初。乃为二三所阻。不能遽遂其欲。故逐逐不已。 象曰。颠顾之吉。上施光也。 初阳应四。故曰上施光。三有应不当位。故凶。四当位有应。故吉。然四虽有应。为二三所隔。难以下施。故须初上施而吉也。 六五。拂经。居贞吉。不可涉大川。 拂经。王注作拂颐。五不当位。故拂颐。居安也。安居五位。顺上承阳。故贞吉。若下涉坤水。阴遇阴则窒。故不可也。 象曰。居贞之吉。顺以从上也。 上阳。故当顺从。 上九。由顾。厉吉。利涉大川。 由自得也。义详豫九四。九四下乘重阴。故曰由豫。此亦下乘重阴。放曰由颐。然高居万民之上。恐逸豫随之。故振厉方吉也。坤为大川。阳遇阴则通。故利涉大川。此与五爻旧解所以全误者。一由坤水象失传。必用虞翻再三变之法。始得坎为大川。二由类字失诂。故不知和涉不利涉之故何在也。 象曰。由颐厉吉。大有庆也。 大有庆。谓上九乘重阴。 大过。栋挠。利有攸往。亨。 过失也。谓中四阳隐于阴中。失其用也。说文栋极也。尔雅栋谓之俘(左木)。郭璞云。屋脊也。易林以坎为栋为屋极。大过本大坎也。坎以中爻为栋。大过以三四为栋。桡。释文云。由折也。兑毁折。巽陨落。故栋桡。以易理言。朋承阳则利。利有攸往。应指初。升初六曰允升。曰上合志。大过初与升初同。而四有应。故往利也。虞翻知阳爻无利往者。乃谓二变应五故利往。如虞说。传云栋桡本末弱。本谓初。初亦失位可变也。尚何弱这有哉。乃自宋朱震以来。即承其说。甚矣其不思也。 象曰。大过。大者过也。栋挠??。本末弱也。刚过而中。巽而说行。利有攸往。乃亨。大过之时大矣哉。 卦气图。大过十月卦。闭塞成冬。故曰大过时。 大过过字。彖传未明释。后儒或以过往为说。先天位兑左巽右中过乾或以过盛为说。此说尤不协。四阳五阳卦多矣。胡此独盛皆有可疑。愚按太玄拟大过为失。言四阳为阴所锢。失其用也。故汉人皆谓大过为死卦。易林明夷之大过云。言笑未毕。忧来暴卒。又大壮之大过云。道绝不通。商旅失意。又既济之大过云。身加槛缆。囚系缚束。太玄又拟为剧。剧甚也。病也。皆谓阴大贼阳。阳失其用。与易林说合若符契。 象曰。泽灭木。大过。君子以独立不惧。通世无闷。 不曰泽中有木。而曰泽灭木。此汉人死卦之说所由来也。灭者人之所惧。君子则独立不惧。巽为寡故曰独。乾为惕故曰惧。兑悦故不惧。阳陷阴中。阴伏不出。故曰遁世。过世宜有忧矣。乃君子则适世无闷。以兑悦在终也。大象每反以见义。此亦其一也。初六。籍用白茅。无咎。藉荐也。凡以物承物曰藉。曲礼执玉。其有藉者则裼。无籍者则袭。注籍藻也。疏执玉必有藻以承玉。巽为伏。初在下。故曰籍。巽为白为茅。茅柔物。初阴故曰藉用白茅。又祭时籍茅于地。用以缩酒。而巽为漏。井九三雍(下兀)敝漏于象尤切。 象曰。藉用白茅。桑在下也。 初柔在下。承阳故无咎 九二。枯杨生梯。老夫得其女妻。无不利。 巽。为杨。为陨落。为枯。易林泰之威云。老杨日衰。条多枯枝。噬嗑之否云。朽根枯树。是以咸否互巽为枯也。梯郑作美。木更生。按诗卫风手如柔荑。传云。如荑之新生。然则荑为木新生之条。盖弟(左禾)荑同字。庄子知北游云。在荑稗。释文云美本又作弟(左禾)。是其证。乾为生。巽为木。巽柔。故曰枯杨生弟(左禾)。伏震为老夫。巽为女妻。女妻者。少妻。二下孚于阴。故无不利。巽为利也。易林遇震即曰老夫。遇巽即曰少齐。曰少姬。本此也。详焦氏易诂。虞翻以乾老为枯。岂知乾实虽老不枯。又以乾老为老夫。兑为少女。创二应上初应五之例。以圆其说。是贞悔不必拘。而应与常例可破也。乃清儒翕然从之。异已。只俞樾以虞说为不通。知用旁通。打破二千年之谬误。为功甚伟。特又以大过二五与颐二五相升降以取象。岂知巽即为少妻。兑即为老妇。易林有明征。不必如是穿凿也。故夫象一失传。虽以俞氏之深识旁通。且洞明阳顺阴逆之理。亦无如何也。 象曰。老夫女妻。过以相与也。 过以相与。言其不当。非谓初可过四应五。二可过五应上也。 九三。栋桡。凶。 初爻本弱。故楝桡。上虽有应。然四五皆阳。得敌。九三不能应上。故曰不可以有辅。 象曰。栋桡之凶。不可以有辅也。 辅。佐助也。 九四。栋隆。吉。有它吝 巽为高。四居巽上。故曰栋隆吉。有它吝者。言四应在初。四若它往应之。则为二三所忌。而致吝矣。四与三不同。三与初同体。本弱无如何。若四只不与初应。则吉也。 象曰。栋隆之吉。不桡乎下也。 不桡乎下。即不应初。九五。枯杨生华。老妇得其士夫。无咎无誉。兑为反巽。故仍曰枯杨。兑为华。易林否之成云。华落实槁。以咸上兑为华。需之剥云。老妇亡夫。以剥伏兑为老妇。又否之中。孚老妾据机。以中孚下兑为老妾。伏艮为士夫。故曰老妇得其士夫。五比阴志行故无咎。下无应。故无誉。虞翻以五应初巽为老妇。易无此例也。盖易有伏象。伏即旁通。即对象。人知之。而旁通之原理。鲜能明之。文言云。旁通情也。情者感也。言阴阳不能相离也。故夫茅茹坤象也。泰初爻亦言之。云雨坤坎象也。小畜亦言之。否初言茅茹。小过言云雨。则用正象。易林本之。正伏象常不分。略如见一男子。可推知其家必有妇。见一妇人。可推知其家必有夫也。然非以夫为妇。以妇为夫。使男女无别也。易系辞取象可用伏。而义则正也。彼夫王引之讥虞翻用旁通。致阴阳无别。是皆于旁通情。情字失诂。故于易理隔阂如斯也。大过老夫士夫。皆在对象。而自荀虞以来。皆苦于本象求之。胡有得乎。 象曰。枯杨生华。何可久也。老妇士夫。亦可且也。 匹配失宜。故可丑。 上六。过涉灭顶。凶。无咎。 乾为首。故为顶。泽水在上。故灭顶。与比之无首义同也。灭顶则死故凶。大过之为死卦在此。然上六当位有应。凶则有之。咎则无也。故象曰不可咎。 象曰。过涉之凶。不可咎也。 不可咎。言致命遂义。杀身成仁。属于天者虽凶。而咎则未有也。 颐大过四象在先天处四隅。而包灭地水火于其中。天地水火四正卦。上经首尾也。亦即离坎也。而即列于离坎之前。以结上经。最耐寻味。习坎。有孚。维心亨。行有尚。 归藏曰革。李过曰。牢(上草)者劳也。以万物劳于坎也。黄宗炎曰。物莫劳于牛。故从牛。按说文牢(上草)驳牛也。坤为牛。阳人坤中。色不纯。故曰牢(上草)。而牛为物之最劳者。故取于驳牛。周易名坎。则取于陷险二义。上耳坎故曰习。罗汝怀云。习当为折(左 )。礼玉藻帛为折(左 )。注衣有表裹而无着也。急就篇注。折(左 )谓重衣。皆重复之义。而折(左 )又假袭。礼锡袭。书卜不袭吉。故习当作袭。象曰。重险。象曰水存(左水)至。即释习坎之义。自注有便习之说。后儒多从之。夫谙练于行事。此事理之常。岂有诸练于行险者哉。按罗说是也。彖传象传。皆有明释。王注及正义。诂为便习。此所以有野文之讥也孚。信也。有孚谓二五居中。遇阴。阳孚于上下阴也。旧解不知孚之故。在阳遇阴。故说皆不当。坎为心。亨通也。心亨亦谓二五。传所谓刚中也。行有尚则专谓五。五往外得尊位。故曰有尚。曰有功。彖曰。习坎。重险也。水流而不盈。行险而不失其信。维心亨。乃以刚中也。行有尚。往有功也。天险。不可升也。地险。山川丘陵也。王公设险以守其国。险之时用大矣哉。水流若盈。则非坎矣。既曰坎则不盈也。坎为失。为信。阳居中。故不失其信。五天位。居坎中。故曰天险。艮止故不可升。二地位。居坎中。故曰地险。艮为山为丘陵。坎为川。故曰山川丘陵也。震为王公。艮为国。为守。为时。为天。 象曰。水存(左水)至。习坎。君子以常德行。习教事。 存(左水)。再也。重坎故曰再至。艮为君子。震为德行为言。故曰教。习则教不巳。而德行有常矣。 初六。习坎入于坎页(左九)。凶。 说文焰(左无上穴)坎中更有坎。王肃云。坎底也。字林云。坎中小坎。一曰旁人。案王肃说是也。初居坎之最下。故人于坎底。 象曰。习坎入坎。失道凶也。 震为大涂。故曰道。初于震无应。故曰失道凶。 九二。坎有险。求小得。 二失位。故有险。阴为小。二居中。孚于上下阴。故曰求小得。 象曰。求小得。未出中也。 象曰未出中。言五无应。故曰未出。有应则上升五而当位。所得大矣。 六三。来之坎坎。检从郑向本且枕。入于坎页(左九)。勿用。 三居上下坎之间。来内为坎。之外亦坎。故曰来之坎坎。孟子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。赵歧云检敛也。又释名云。枕检也。所以检项也。然则枕与检义同。检且枕。仍承来之坎坎言。言内外俱受检制。既检且枕。仍与初交之人坎焰(左无上穴)同。夫前检后枕。来往既陷于险境。其不能用也必矣。故曰勿用。 象曰。来之坎坎。终无功也。 勿用故曰无功。艮为枕。易林需之大壮云。婚姻配合。同枕共牢。大壮通观。以艮为枕。坤众故同枕。 六四。樽酒。簋贰用岳。纳约自牖。终无咎。 坎为酒。震为尊。故曰尊酒。震为墓。簋祭器。以盛黍稷。中交正覆震。故曰簋贰。贰二同。曲礼虽不贰辞。注贰谓重骰(?)。此簋贰与损之二簋同。击说文瓦器。簋贰用击者。言用瓦簋。周礼施(右下瓦)人为簋。疏祭宗庙用木簋。今用瓦。祭天地尚质。器用陶匏。郊特牲亦云。器用陶匏。象天地之性。王夫之谓缶瓦也。与礼经合。得其义矣。约神约也。周礼秋官司约。掌六约。治神之约为上。治民之约次之。爻辞言尊簋。则祭神也。故知此约为神约。注神约命祀郊社群望及祖宗也。汉书高帝纪。约先人关者。注约要也。吕览淫辞。秦赵相与约。注约盟也。艮为牖。震为言。故曰纳约自牖。言诏明神而要誓。荐其盟祝之载辞于牖下也。又春官祖祝作盟祖之载辞。以叙国之信用。坎为信。故要誓于神也。承阳当位。故无咎。艮为终。故曰终无咎。酒击牖咎为韵。 象曰。樽酒簋贰。刚柔际也。 四承阳故曰刚柔际。际说文会也。 九五。坎不盈。只既平。无咎。 坎不盈。义见前。只京虞作提(左 )。曰安也。郑云当作坻。小丘也。按易字不能定者。当定之以象。郑于复卦无只侮。训只为病。兹又训为坻诚以坎不盈。与只既平为对文。则只为实字无疑。又五为艮主爻。艮山故曰抵。而坻与氏通。说文。氏巴蜀名山岸协之堆。旁者(上竹)欲落惰(左土?)者。曰氏。氏崩声闻数百里。扬雄赋晌若氏贵(左阜)。而文选解嘲作坻贵(左阜)。应劭云。天水有大 名曰陇坻。韦昭云。低音若是理之是。是坻与氏通。俞樾云。只既平。即氏贵(左阜)之氏。氏贵(左阜)即平矣。古本易盖止作氏既乎。后人误加示耳。案郑诂为坻。盖即疑只为氏。俞说正与郑合。而韦昭音坻为是。由是证只坻提音皆由氏得。从氏者误也。王引之谓郑作宛在水中低之批为误。岂知郑并未作抵。坻毛传云小诸。释水云。小洲曰渚。兹曰小丘明非渚也。以郑作低与解嘲同。与说文同也。不然郑岂不知仍诂为病。使前后一律哉。坎为平。故曰抵既平。坎不盈为一事。坻既平又为一事。上下对文。诂只为安者固非。仍诂为病。于象虽合。于义未安也。 象曰。坎不盈。中未光大也。 阳陷阴中。虽得中而未光大。 上六系用徽墨(左丝)。真(上?)于丛棘。三岁不得。凶。 刘表云。三股为徽。两胎为墨(左丝)。皆索名。以系缚罪人。虞翻云徽墨黑索也。徽墨(左丝)之象。虞用卦变。以观巽为绳。非也。盖坎为矫揉(左车)。物之能矫揉(左车)者。莫过于绳。故以徽墨(左丝)取象。坎为棘。上坎下坎。故曰丛棘。真(上?)示通。周礼朝士郑司农注及毂(左下禾)梁宣二年范宁注引。皆作示于丛棘。而诗鹿呜示我周行。郑则云示当作真(上?)。真(上?)置也真(上?)于丛棘。旧解皆谓以黑索系罪人。置于狱。或议于九棘之下也。三岁不得。言三年不得出也。茹敦和云。坎为三岁。 象曰。上六失道。凶三岁也。 上六应在三。三震为道。乃三不应上。故曰失道。 案上以丛棘为狱者。虞说也。虞谓狱外种棘。张惠言以不知所本而疑之矣。以周礼秋官朝士为本。使公卿议于九棘之下而定罪者。郑说也。然不曰九棘。而曰丛棘。文王演易之时仍殷制。殷是否有三槐九棘之制不可知。则亦可疑也。况爻词曰三岁不得。不得者不能遂其愿也。象曰。上六失道。失道者。言所为不当也。不当故不得。于人狱词意皆不合。按列子说符篇。臣有所与。共担墨(左丝)薪菜者。曰九方皋。是徽墨(左丝)可以约薪菜。扬雄酒箴云。子犹瓶矣。居井之湄。不得左右。牵于墨(左丝)徽。是徽墨(左丝)可为井索。胡为必束缚罪人。若以丛棘为疑。诗云。园有棘。其实之食。又云墓门有棘。斧以斯之。是棘常生于墓门及园囿。羽猎赋。斩丛棘。夷野草。吴志诸葛格(左 )传。升山赴险。抵突丛棘。是丛棘常生于山林。安在必为狱。故易林需之坎云。凿井求玉。非卞氏宝。名因身辱。劳无所得。上二句谓所施不得地。释真(上?)于丛棘。及失道之义也。下二句谓徒劳无功。释真(上?)于业棘。三岁不得之义也。依易林此释。似言徽墨(左丝)所以系物。然施于丛棘。则权权刺激。难于施设。故久不得。不得之故。则由于所真(上?)失道也。如是则不得与失道之故。与上文皆协洽矣。徽墨(左丝)皆绳索名耳。系物之用甚多。必谓专系罪人。无及执乎。 离。利贞。亨。畜牝牛吉。 乾交坤为坎。坤交乾为离。坎为隐而离则明矣。凡相对之卦。其义皆对。二五中正。故利贞。二五丽于阳中故亨。坤为牛。离得坤中爻。故亦为牛。俞云。说文牝畜母也。牧牛即母牛。虞翻谓以离为牝牛为借说。岂知左传昭五年。明云纯离为牛。由是证虞翻未见左氏。 象曰。离。丽也。日月丽乎天。百谷草木丽。 乎地。重明以丽乎正。及化成天下。柔丽乎中正。故亨。是以畜牝牛吉也。 五为天位。离日兑月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诂皆在五。故曰日月丽乎天。礼王制邮罚丽于事。注丽附也。言日月附于天也。二四互巽。为百谷。为草木。而二为地位。故曰丽乎地。从王肃不作土两象故重明。万物得日以化成。 象曰。明两作。离。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。 晌明而治。故曰大人。重明。故曰继。 初九。履错然。敬之。句无咎。 王注。错然敬慎之貌。处离之始。故宜慎所履以敬为务。避其咎也。按初为震爻。震为履。错然。盖又有郑重不苟之意。故曰敬。以敬之连无咎读者非。 象曰。履错之敬。以辟咎也。 六二。黄离。元吉。 坤色黄。离得坤中爻。故曰黄离。得中故大吉。 象曰。黄离元吉。得中道也。 九三。日昃之离。不鼓击而歌。则大耋之嗟。凶。 三居离终。故曰日昃。故象曰不可久。此爻全用伏象。伏震为鼓为缶为歌。伏艮为坚。故易林常以艮为寿为老。释言耋老也。盖三居下卦之终。时已迟暮。故曰不鼓缶而歌。诗坎其系击。缶固古乐也。而三居互艮之初。艮为大老???。言不及时行乐。则将有衰老之嗟也。震为乐。震反为艮则嗟矣。此与中孚六三之或鼓或罢。或泣或歌。皆正覆象并用。与杂卦震起艮止。兑见巽伏之义同也。而能识此旨者。在古则左传。在西汉则易林。后则无知者。 象曰。日昃之离。何可久也。 九四。突如其来如。焚如。死如。弃如。 九四虽失位。然其凶不至如此之甚。盖此爻之义。仍取覆象。自覆象失传。故说者皆莫明其故。离二至四巽。巽顺。三至五巽覆。即不顺矣。兑刚卤。故突如其来如。突与云同。亦作充(下 ?)。说文云不顺忽出也。从倒子。易曰突如其来如。不孝子突出不容于内也。云亦作充(下 )者。说文充(下 )下云。或从倒古文子。即易突字。按古文子作灾。倒之即为充(下 )。惠栋校集解。竟改为充(下 )。然说文明曰即易突字。是古本易作突与今同。改作灾非也。巽覆故不顺。子体倒故曰不孝子。不孝子无所容于世。体离故焚如。兑毁折故死如。弃如。说文弃损也。从充(下 )。充(下 )不孝子也。故匈奴传。王莽造焚如之刑。如淳云。焚如死如弃如者。谓不孝子也。不畜于父母。不容于朋友。故烧杀弃之。按如淳及许慎之说。皆与象传无所容义合。盖古义如此也。 象曰。突如其来如。无所容也。 六五。出涕沦若。戚嗟若。吉。 目汁出曰涕。五离为目。兑为雨水。决(左无)九三。往遇雨。革传水火相息。水出自目。故曰涕沦。沦说文水别流。言涕被面而支溢也。清儒皆以伏坎为涕。于卦象之神妙全失。兑口为嗟。若者语辞。象本不吉。然而云吉者。以丽于阳中也。 象曰。六五之吉。丽王公也。 乾为王为公。谓四上。 上九。王用出征。有嘉。折首。获匪其五。无咎。此与大有鼎上九义同也。大有上九云。自天有之。吉无不利。鼎上九云。大吉。盖大有鼎中交皆不利。凡中爻不通利者。上九必利。大畜中爻为艮所畜。至上九忽亨。则以上九高出庶物。不为所言也。大有鼎离与大畜理同也。茹敦和云。离有征伐象。明夷九三日。南狩(左月)。得其大首。晋上九日。维有伐邑。皆为离上爻。盖一阳突出兑说之上。而兑为斧钺。离为甲兵。故曰王用出征。兑为毁折。乾为首。先儒皆谓坎折坤。则离亦折乾也。皆以中爻故离有杀象。既济云东邻杀牛是也。折首谓杀敌。于思泊云。虢季盘折首五百。执讯五十。不?(左其右上凤右下女)股。女多禽折首。执讯。征之金文。皆谓杀敌。非谓魁首。按于说是也。匪与分古通。周礼地官。凛(?)人以待国之匪颁。注匪读为分。获匪其卫者。谓匪颁所获丑掳于有功。以为奴隶也。 象曰。王用出征。以正邦也。 征正也。折首获丑。皆正邦之事。邦象未详。诸家皆以坤为邦。按三至五伏艮。艮为邦。 ●周易尚氏学卷九 下经 咸。亨。利贞。取女吉。 咸感也。归藏曰钦。诗秦风忧心钦钦。传思望之。心中钦钦然。盖以少男仰求少女。有钦慕之情。是钦亦有感意。与咸义同。六爻皆有应。故曰亨利贞。少女在前。肖男在后。而艮为求。兑为悦。艮男求女。兑悦应之。得婚姻之正。故曰取女吉。 象曰。咸。感也。柔上而刚下。二气感应以相与。止而悦。男下女。是以亨利贞。取女吉也。天地感而万物化生。圣人感人心而夫下和平。观其所感。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否三上交。故曰柔上而刚下。山泽通气。故曰二气感应以相与。艮止兑悦。故曰止而悦。兑上艮下。故曰男下女。天地感即阴阳和合。和合则万物生。圣人感人则仁义兼施。仁义侠(左水)则天下和平。盖天地万物之事。莫不由感而通。由感而成。而其所以能感之故则情也。故曰其情可见。 象曰。山上有泽。咸。君子以虚受人。 艮为君子。艮男下兑女。卑以自牧。故曰以虚受人。虞翻曰。否坤为虚。乾为人。今坤虚。三受上。故以虚受人。 初六。咸其拇。 拇。释文马郑薛云。足大指也。初在下震交。故曰成其拇。咸及拇。则欲行矣。 象曰。咸其拇。志在外也。 外谓四。初应在四。初四相上下。则各当其位。足者人所恃以行。今感在拇。故欲之外也。巽伏故亦为志。见易林。亦失传象也。 六二。成其腓。凶。居吉。 胫腓所恃以行。感及于腓。则欲前进。乃进而凶者何也。按二当位。承阳有应。与革二至上同。革六二征吉。此应与之同。然而凶者。以革义取革新。故利于征。若咸则义取阴阳相感。感在五为正应。乃三四亦阳。二独与五。则为三四所忌。故动凶居吉。此与同人六二同。二同于五。原为正应。然而吝者。以三四亦阳。二不与同而独同五。则招忌也。其故皆在三四。近比三则失五之正应。远应五则有近不承阳之嫌。遁六二蛰以牛革。亦戒其动。以遁二与同人咸体同也。腓。说文胫端(左月)也。喘(左月)。说文腓肠也。段玉裁云。腓肠谓胫骨后之肉。肿之言肥。似中有肠者。故曰腓肠。按段释腓肠。至为明晰。即今俗所谓腿肚也。庄子天下篇。禹腓无跋(左月)。注跋(左月)细毛也。腓因劳受摩揩。故跋(左月)不生。然则腓为胫肚明矣。人之行恃胫。感及于胫。必前进矣、进则有咎。故曰凶。居则不动而承阳。故曰居吉。此爻凶义。鲜有详其故者。崔憬谓二应五。失艮止义。惠栋谓二比三。失五正应。义皆未备。 象曰。虽凶居吉。顺不害也。 二承阳有应。当位。本无凶理。象辞恐人生疑。故释其故。言爻辞虽云动凶居吉。然阴顺阳为天职。六二但上承诸阳。亦无害也。传意似重近取。不必远应也。翼经之大。莫过于是。 九三。咸其股。执其随。往吝。 巽为股。股在腓上。故咸及于股。阳遇阳则窒。上虽有应。不能往也。往则为四五所忌而吝生矣。若初二则随三者也。三下履重阴。止于是可矣。执者止也。止于三下比于阴。不必前进。否则吝穷也。 象曰。咸其股。亦不处也。志在随人。所执下也。 股所以行。故曰不处。巽为志。乾为人。言初二志在随三。故三之所执。宜于下也。 九四。贞吉。悔亡。憧憧往来。朋从尔思。 四不当位。承乘皆阳。故必贞定无为。方免悔吝。朋谓初。尔谓四。憧撞思不定也。盖四来应初则三害之。初往应四。则二害之。故初四不宜动。宜静。然阻愈多则感愈切。朋从尔思者。言初不得应阳。而慕思四也。 象曰。贞吉悔亡。未感害也。憧憧往来。未光大也。 下系云。凡易之情。近而不相得则凶。或害之。三近四。二近初。然三亦阳。为四敌。二亦阴。为初敌。故二三为初四害。知其害而不动。害斯免矣。故曰未感害也。初四相上下成离。离为光大。今不能相上下。故曰未光大。 九五。咸其每(左月)。无悔。 每(左月)。说文背脊肉也。郑虞同。伏艮。艮为背。故曰咸每(左月)当位得中。故无悔。感居人身之上。故象曰志末。末谓上六。言九五感上。近而无阻。故无悔也。案五正应在二。而舍二感上者。以三四害之也。 象曰。咸其每(左月)。志末也。 大过云。本末弱。以上为末也。兹曰志末。谓五为三四所阻。不能应二。故舍远取近。感在上也。 上六。咸其辅颊舌。 虞翻曰。耳目之间日辅颊。按说文。辅。人颊车也。颊。面旁也。左传辅车相依注。辅输颊。车牙车。正义云。易以辅颊舌三进并言。则三物也。故郑注颐卦云。颐者口车辅也。震动于下。又止于上。口车动而上。因输嚼物以养人。按郑所谓口车即牙车。牙车在口下。故曰动而上。辅在口上。故曰因辅嚼物以养人。是辅与牙车对。在口中,颊在面旁。居口上。与颐连。不过颊在上。颐在下。颊以骨言。颐以肉言耳。是输与颊确为二物。又皆为口之属。故与舌并言。兑为口为言。辅颊舌皆兑象。所用以言者。感及于是。则言说多矣。故象日滕口说。来矣鲜云。舌动则辅应而颊随之。三者相须用事。皆所以言者。皆兑象。 象曰。咸其辅颊舌。泰(左月)口说也。 释文。滕达也。九家作乘。虞作滕。郑云送也。按郑虞说非也。朱子云。滕与腾通。即达也。李鼎祚本正作腾。 恒。亨。无咎。利贞。利有攸往。 咸男下女。男求女。得婚姻之正。夫妇之道既立。则长男在前。长女在后。夫倡妇随。终身以之。故受之以恒。恒常也。久也。卦六爻皆有应。故亨利贞。易林大畜之未济云。乾坤利贞。乳生六子。利贞者和合也。二五应初承重阳。四临重阴。故曰利有攸往。虞翻谓终变成益者是也。 象曰。恒。久也。刚上而柔下。雷风相与。巽而动。刚柔皆应。恒。恒亨无咎利贞。久于其道也。天地之道。恒久而不巳也。利有攸往。终则有始也。日月得天而能久照。四时变化而能大成。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。观其所恒。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泰初四相上下成震巽。故曰刚上而柔下。震巽相反复。乾坤者震巽之终。震巽者乾坤之始。故曰终则有始。蛊先甲三日。后甲三日。终则有始。与此理同也。夫妇者天地也。天地之道。循环往来。恒久不已。乾为日。兑为月。日月久照。恒也。震为春。巽为夏。兑秋。乾冬。四时反复。无有穷期。恒也。乾为圣人。震巽为草木。故曰万物之情。 象曰。雷风。恒。君子以立不易方。 雷风同声相应。可常可久。立而易方。则不恒矣。故此卦六爻皆有应。而爻辞皆不取。论语有勇知方。注。方义也。立不易方。即蹈义而行。无或违也。 初六。浚恒。贞凶。无攸利。 浚深也。虞翻云。乾初为渊故深。深谓阳。乃泰初阳上居四。四阴下居初。虽皆失位。而仍有相求相交之象。故曰浚恒。乃四阳为二三所隔。不能应初。若初则可应四也。惟初远应四。则有近不承阳之嫌。为二三所忌。故曰贞凶。无攸利。贞卜问。巽为利也。 象曰。浚恒之凶。始求深也。 又在初称始。宜静不宜动。况阴居初失位。尤不宜动。以违恒久之义。乃初六求与四阳交。不知二三之有厉。故曰浚恒之凶。始求深也。言凶之故在初六求与四交也。焦氏易林泰之恒云。蔡倏适楚。流连江滨。逾日历月。思其后君。粪为草莽。故为蔡。丛木为楚。故震为楚。言初求四。故曰蔡侯适楚。乾为江海。初在乾下。故曰流连江滨。乾为日兑为月。初前临乾兑。故曰逾日历月。初求交四。震为君。故曰思其后君。林词专释此爻与四之关系。而曰思其后君。释求深之义。尤为明白。故本焦义以为诂。 丸二。悔亡。 二不当位。前临重阳。宜有悔矣。然得中位。进虽不利。中正自守,亦无悔也。 象曰。九二悔亡。能久中也。 乾为久。为三四所隔。不能应五。故久于中。卦以恒为义。久中故悔亡。 九三。不恒其德。或承之羞。贞吝。 乾为德。三承乘皆阳。宜静不宜动。倘亟于应上。而四或害之。则羞吝生矣。故贞吝也。又三居巽上。下桡。进退不定。亦不恒之一因也。 象曰。不恒其德。无所容也。 乾为德。承乘皆阳。进退有阻。故曰无所容。 九四。田无禽。 震为田猎。禽获也。下应初。三二遇敌。受阻。故无禽。按四前临重阴。例之豫四。大壮解丰。四爻皆吉。兹独不吉者。卦以恒久贞定为义。故不取利往也。 象曰。大非其位。安得禽也。 乾为久。乾四失位。故曰久非其位。 六五。恒其德。贞妇人吉。夫子凶。 二五为夫妇。乾为德。六五下遇重阳。而正应在九二。通利极矣。阴得阳应。终身顺承。故贞妇人吉。乾为夫。大过九二。老夫得女妻是也。故夫子谓九二。六五者九二之妇。本为正应。然二着应五而从妇。则三四遇敌。横犯灾难。故曰夫子凶。大畜初九曰。不犯灾。需初九曰。不犯难行。二卦初九。皆有正应。而皆二三得敌。故日灾难。兹与之同。 象曰。妇人贞吉。从一而终也。夫子制义。从妇凶也。 五应二。故曰从一而终。坤为义。乾制义者也。阳得阴应。本无足贵。况应之而犯灾难乎。故曰从妇凶也。 上六。振恒。凶。 上六居动之极。故日振恒。振起也。卦以贞静恒久为义。振则于恒德或违。故凶。 象曰。振恒在上。大无功也。 交至上而穷。不宜动。大谓三。三欲应上。为四所隔。故曰大无功。
|